一直覺得之前曾待在律師事務所沒學到什麼事
就打打法務擬好的狀紙
跑跑法院遞遞狀紙
偶爾幫忙客戶去做執行命令
事務很繁雜
不過卻做的很力不從心
想要學習的欲望很大
但都被雜事給阻擋
昨天
好朋友拿了一張法院寄的執行命令狀給我看說她看不懂
很是替她緊張了一下
公文說她的戶頭被國稅局查封了
卻不知道原由
趕忙打了幾通電話搞清楚狀況
解決了問題
才發現
真的凡事之發生必有其原因並有助於我
這句話的智慧與奧妙
能夠替朋友解決問題的感覺
最是開心!!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ayfar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